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走深走实,秉承“我为师生办实事”的服务理念,为解答教职工对个税的疑问,加强个税宣传教育,5月16日上午,财务处邀请邕宁区税务局于行政楼425会议室,针对我校教职工开展个税咨询及培训。
在活动现场,邕宁区税务局三名工作人员认真地向老师们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提到的“依法纳税、按时纳税”的理念,教导我们“依法纳税是每个中国人民的义务”,同时我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每个人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和谐社会、法治中国”。
会上,参会的老师积极发言,提出心中关于税务方面的疑惑,邕宁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解答。本次活动,老师们聚焦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以及职工生育金津贴发放应当免除个人所得税。据相关老师反馈,往年教职工的生育金津贴因为是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金就高原则发放,且发放的时候由于没有特别注明,导致本应免税的这一块津贴,也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范畴。对此,邕宁区税务局进行正式回应,生育金津贴属于免税范畴,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途径,保障我校教职工能够享受到此类税收优惠。会后,邕宁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还将精心制作的宣传手册,委托财务处分发给未到场的各位老师。
通过此次活动,弘扬了法治精神,老师们学到了新的税收知识,增强了依法纳税的意识,解除了心中的疑惑,并且切实享受到了税收改革带来的红利。(财务供稿 文/罗艳铤 图/胡宣齐)
活动答疑现场